眉山环天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政法委
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
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眉山环天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相关要求,现将本次编外司法辅助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具体岗位招聘名额情况,经统计共有5名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下午14:00—下午17:00),审查地点:眉山天府新区政务中心4楼401室。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2021年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二)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要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在职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1份
(五)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寸)两张
资格审查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同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任一条件或资料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本次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缺额,我司在征求用工单位意见后确定是否递补,不再另发递补公告,以我司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四、疫情防控要求
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场地:
1.凡来自省外、考前14日内到过省外(以行程卡为准)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3.共同居住人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必须提前与我司联系。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眉山环天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5050312。
附件1:2021年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附件2.2021年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政法委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4).doc
眉山环天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